今年川渝将在哪些重点领域开展协同立法?专访全国人大代表付子堂

2024年03月11日




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付子堂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年,经与四川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川渝两地将围绕川剧保护传承、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法律援助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协同立法。

今年1月,重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地方立法条例》,并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与有关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协同制定法规,在本行政区域或者有关区域内实施。
“此条款对促进川渝两地协同立法意义重大”。付子堂对记者表示,首先是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为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这一重大国家战略落地见效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其次,这一条款让协同立法工作有法可依。协同立法由实践探索层面上升为法规规范,标志着协同立法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此外,条款助力协同立法纵深推进。有利于进一步助推川渝协同立法工作,让协同立法在更多领域、更广范围、更快节奏深入推进。
付子堂介绍,《重庆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出台是为了贯彻立法法修改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去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立法法进行了修改,明确赋予“区域协同立法”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法治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立法对区域协调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付子堂进一步解释,通过协同立法整合区域制度供给,建立健全相对统一的、衔接的、稳定的法律法规制度,以立法方式有效破解区域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精准对接、相互促进,进而推动区域资源和优势高效整合,形成公平、协调、开创、共赢的发展格局。
对区域协同立法这一立法实践中的新课题,付子堂表示,高质效开展协同立法工作,应坚持以法治统一为前提。对协同立法实施过程中,涉及超越地方立法权限范围的事项及需法律授权“先行先试”的,或需对立法的“试错权”、“溢出性”进行评估把握的,均须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请示报告,积极争取授予权限和指导支持,严格依法作出制度安排。
他认为,应立足区域发展实际,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的统一,以法规立项研究论证为重点,逐步实现协同立法的需求对接、项目对接、效果对接,总体实现立法供需平衡、协调一致。
“机制建设是协同立法的基础,也是各地开展协同立法的有益经验”。他表示,应健全两地人大常委会之间的长效联系机制,构建法规起草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优化法制工作机构之间的组织推动方式。
据了解,近年来,川渝两地加强协同立法,已取得一系列成果。付子堂介绍,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着眼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部署落地生根,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积极推进川渝协同立法。
川渝首个协同立法成果是2021年7月1日起实施的《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付子堂介绍,条例共有30余个重要条款,从市场、政务、法治三个维度作了相同或相近的规范。两地立法机关创新尝试以“重庆决定+四川条例”方式,在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责任、统一防护。两地还合力推进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在管理规范、执法要求等方面基本保持一致,以法治保障助推铁路安全协同联动。
付子堂表示,在工作机制方面,为推动协同立法有序开展,出台《川渝人大法制工作机构协同立法工作办法》,明确专班推进立法、日常沟通联络、联合实地调研、立法计划编制情况适时通报等工作机制,为协同立法模式创新、方式优化、项目对接等奠定了制度基础。
他指出,下一步,重庆市人大将按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国家所需、重庆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重点在交通基础设施、现代产业体系、协同创新、国土空间布局、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方面,开展协同立法研究论证,选准、选好、选精具有协同点的具体立法项目。

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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